啟(略)-(略)年垃圾集中清運服務項目即將實施,現就本項目服務需(略)場詢價調研。
一、服務內容及需求:
1.項目概況:根(略)生活垃圾集中清運的統一部署,為避免二次污(略)農戶集中居(略)生活垃圾集中清運至啟(略)垃圾中轉站。
2.清運(略)范圍設一個清運地點,投標供應商在中標后必須配備1輛3噸垃圾壓縮吊裝車及相配套工具,做到日產日清,所有費用自理(含油費、維修費、保險費等一切費用)。
3.配置設備及人員:投標供應商在中標后必須配備1輛3噸垃圾壓縮吊裝車,并配備一名具備B照駕駛證(或A1、A2駕駛證)的駕駛員和其他作業(yè)人員,聘用人員身體健康,服從工作安排。
中標人須按投標時承諾設備在合同簽訂后7日內配備到位;如不能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到位的,則視為違約,合同終止,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4.服務范(略)、(略)、(略)域。
5.服務內容:
(1)清運頻次:日清。
(2)清運時間:每天上午和下午。
(3)費用:(略)垃圾所需的各項工具、車輛設備及人員等費用,均由成交供應商負責。
(4)服務質量標準:垃圾收集與清運(略)的情況,由供應商配足設備和人員,做到垃圾日產日清。垃圾運送至啟(略)垃圾中轉站(具體位(略)),沿途不得灑落滴漏。
(5)許可證(略)要求:
①中標單位應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月內,向(略)管理(或環(huán)境衛(wèi)生)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略)《(略)生活垃圾經營許可證》。許可證的(略)應符合國家及地方最新法規(guī),確保經營內容與合同約定一致。
②若因政策或不可抗力導致延期,中標單位應書面說明,經招標人同意后可適當延長(略)期限。
③逾期未(略)的,每延遲1日按合同總價的1%(略)違約金;超過(略)日仍未(略)的,招標人有權解除合同?!?/p>
?二、約定事項:
1.服務期: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
2.(略)場詢價表及相關材料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略)前,送或寄(以郵戳為準)。(略)綜合行政執(zhí)法和安全(略)室,聯系人:(略)系電話:(略)。
3.報價費用說明:本項目采用固定總價報價方式,由清運服務基礎費用和垃圾清運補貼組成。清運服務基礎費用以年為單位進行結算。經測(略)農戶集中居(略)每天生活垃圾清運量約2.3噸,全年清運重量核定為(略)噸。垃圾清運補貼為(略)/噸,清運補貼為6.4(略)(固定不變)。招標人實際(略)清運費為中標清運服務基礎費用和垃圾清運補貼之和(略)人居(略)考核,將所得(略)值乘于基數為實際(略)金額(含稅)。
投標報價應包括在服務期內完成服務內容所需要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耗材、工具、通訊、服裝、辦公設備、車輛費、各種稅費、人工工資、車輛及駕乘人員保險、加班費、福利、利潤、工商稅金、政策性文件規(guī)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風險、責任等及項目實施相關所產生的以及供應商認為需要的其他一切費用。
4.報價單位須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
5.其他:(1)請報價單位認真核算、如實報價,如發(fā)現虛假報價的,該單位今后將不被列入采購單位黑名單;(2)本次報價(略)場調研用,因此價格僅供參考;(3)本次調研詢價不接收質疑函,只接收對本項目的建議。
(略)
(略)5年6月(略)日
啟(略)-(略)年垃圾集中清運服務項目__(略)場詢價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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