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潛在)供應商:
廣東銘科(略)公司(下稱“采購代理機構”)受汕頭(略)中學(下稱“采購人”)的委托,對汕頭(略)中學食堂服務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投標。
一、采購項目名稱:汕頭(略)中學食堂服務項目
二、項目編號:GDMKZC(略)
三、項目概況:
品目號:1-1
品目名稱:其他服務
采購標的:汕頭(略)中學食堂服務項目
數(shù)量(單位):1項
技術規(guī)格、參數(shù)及要求:詳見第二章用戶需求書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合同履行期限:承包期三年,一年一簽,具體合同履行要求詳見用戶需求書。
四、項目要求:具體詳見用戶需求書。
五、供應商資格要求:
1.投標供應商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提供下列材料: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略)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自然人,投標(響應)時提交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法人登記證或(略)等相關證明)副本復印件。(略)和(略)公(略)出具給(略)支機構的授權書。
2)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須提供近三年((略)-(略)年)的財務報表或基本戶銀行出具的近期資信證明((略)年(略)月(略)日之后成立的單位只須提供成立至今的財務報表或基本戶銀行出具的近期資信證明);須提供近半年來任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略)采購供應商信用承諾函)
3)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供應商必須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略)年度或提供投標截止日前6個月內(nèi)任意1個月財務狀況報告或基本開戶行出具的資信證明)。(略)采購供應商信用承諾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按投標(響應)文件格式填報設備及專業(yè)技術能力情況。(或提供承諾函,格式自擬)
5)參加采購活動前(略)年內(nèi),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參照投標(報價)函相關承諾格式內(nèi)容。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jīng)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吊銷許可證或者執(zhí)照、較大數(shù)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根據(jù)財庫〔(略)〕3號文,“較大數(shù)額罰款”認定為(略)以上的罰款,法律、行政法規(guī)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明確規(guī)定相關領域“較大數(shù)額罰款”標準高于(略)的,從其規(guī)定)(略)采購供應商信用承諾函)
2.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供應商未被(略)站(www.creditchina.gov.cn)“記錄失信被執(zhí)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略)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略)(www.c(略)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略)采購活動期間。(以資格審查人員于投標(響應)截止時間當(略)站(www.creditchina.gov.cn(略)(http://www.ccgp.gov.cn/)查詢結果為準,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供應商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采購項目(或采購包)投標(響應)。提供《承諾函》。
3)必須持有食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頒發(fā)的《食品經(jīng)營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nèi)(提供證書復印件)。
六、符合資格的供應商應當在(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期間(工作日(略):(略)至(略):(略),(略):(略)至(略):(略)內(nèi),法定(略)(詳細地址:(略),售后不退。供應商(略)時須提供以下資料:
1、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法人登記證或(略)等相關證明)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及(略)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略)原件及被授權人(略)復印件(若委托代理人(略)時提供);
4、有效的《食品經(jīng)營許可證》復印件。
注:以上(略)資料須(略),資料不全拒絕受理。
七、投標截止時間:(略)年(略)月(略)日上午(略)時(略)(注:9時(略)開始受理投標文件)。
八、投標文件送達地址:(略)5">九、開標評標時間:(略)年(略)月(略)日上午(略)時(略)。
十、開標地址:(略)5">十一、其他補充事宜
(略).(略):(略)中國采購與招標網(wǎng)(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略)(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略)。如供應商認為招標文件的內(nèi)容損害其權益的,(略)提出質(zhì)疑。(略)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稱、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等)以書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略)、加蓋單位公章)送達。
2.溫馨提示:
(1)已(略)投標登記并成功(略)的供應商參加投標的,不代表通過初步審查。
(2)如對招標文件有任何澄清修改,采購代理機構將在相關媒體上發(fā)布公告,在投標截止日期前可能會有更正公告,投標截止前(略)日可能會有延期公告,請招標文件收受人予以高度重視。
(3)為了提高政府采購效率,節(jié)約社會交易成本與時間,已(略)而決定不參加本項目的供應商,應在開標前(略)日以書面形式(書面材料、信函或傳真加蓋供應商公章)通知采購代理機構。
十二、有關此次采購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書面或電話形式查詢:
1.采購人:(略)
聯(lián)系地址:(略)5">聯(lián)系人:(略)p>
電話:(略)-(略)
2.(略)
聯(lián)系地址:(略)x="5">聯(lián)系人:(略)p>
聯(lián)系電話:(略)-(略)
采購人:(略)
(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