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商丘(略)營業(yè)部與(略)何紅亞]房屋租賃合同 轉直接采購公示 (略)商丘(略)營業(yè)部與(略)何紅亞]房屋租賃合同 遞交應答文件的供應商僅1家[適用于僅1家供應商遞交的情形]/經(jīng)評審委員會評審,僅剩1家有效供應商[適用于評審過程中僅剩1個有效供應商],本次 失敗,采購方式轉為直接采購(公示),具體情況如下:
(略)商丘(略)營業(yè)部與(略)何紅亞]房屋租賃合同 直接采購公示 (略)商丘(略)營業(yè)部與(略)何紅亞]房屋租賃合同 (略) ,項目
資金已落實,現(xiàn)已具備采購條件,擬采取直接采購方式,現(xiàn)進行公示。
一 、 采購內容
1.1房屋名稱:[(略)房屋](以下簡稱“房屋”)。
1.2房屋所有權證名稱及編號:[(略)GB(略)F(略)]。
1.3房屋坐落:[ (略)東 ]。
1.4房屋建筑面積為[ (略).(略) ]平方米,使用面積為[(略)]平方米(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
1.5房屋使用性質或用途:[自營廳]。
1.6房屋結構、(略)面荷載、房屋配套設施、乙方固定車位及員工車位等情況(詳見附件二)。
第二條租賃期
2.1租賃期為[5]年,自[(略)]年[ (略)]月[ 1]日(“起租日”)起,至[ (略) ]年[(略)]月[(略)]日。
2.2租賃期屆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優(yōu)先續(xù)租房屋。乙方續(xù)租時,應在租賃期屆滿前[1]個月通知甲方,甲方應在乙方通知后的[1]個月內給予乙方明確答復;同意續(xù)租的,雙方應另行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租金及(略)
3.3.1 租金金額按照下列第 1 種方式確定:
(1)房屋年租金 (略) (略)(不含任何稅費),租金總額為(略) (略)(不含任何稅費.開票稅金由承租方承擔。所有稅費預估總額為(略),含所有稅費租金總額(略),增值稅稅率(略)5% 。因本次房產(chǎn)租賃產(chǎn)生的相關稅費由承租方承擔,出租方委托承租方代開發(fā)票的,出租方承諾配合提供開具發(fā)票所需要的相關證件,如(略)、不動產(chǎn)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出租人自行代開發(fā)票的,承租方憑出租方提供的發(fā)票及完稅證明據(jù)實報銷相關稅費。(2)房屋每月租金 / (略)(含所有相關稅費),年租金 / (略)(含所有相關稅費),租金總額(略)/ (略)(含所有相關稅費)。出租方負責向承租方提供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增值稅稅率(略)/ 。如因國家相關稅收政策或其他原因調(略)導致增值稅以外的稅費增加或者減少,房屋租金保持不變;如因國家相關稅收政策調(略)導致增值稅金額變化的,按照調(略)后稅率執(zhí)行。 1.1房屋名稱:[ (略)房屋 ] (以下簡稱“房屋”)。
1.2房屋所有權證名稱及編號:[ (略)GB(略)F(略) ] 。
1.3房屋坐落:[ (略)中段 (略)東 ] 。
1.4房屋建筑面積為[ (略).(略) ] 平方米,使用面積(略) [ (略) ]平方米(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
1.5房屋使用性質或用途:[ 自營廳 ] 。
1.6房屋結構、(略)面荷載、房屋配套設施、乙方固定車位及員工車位等情況(詳見附件二)。
第二條租賃期
2.1租賃期為[ 5 ] 年 ,自[ (略) 5 ]年[ (略) ]月[ 1 ]日(“起租日”)起,至[ (略) (略) ]年[ (略) ]月[ (略) ]日。
2.2租賃期屆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優(yōu)先續(xù)租房屋。乙方續(xù)租時,應在租賃期屆滿前[1] 個月通知甲方,甲方應在乙方通知后的 [1] 個月內給予乙方明確答復;同意續(xù)租的,雙方應另行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租金及(略)
3. 3.1 租金金額按照下列第 1 種方式確定:
(1) 房屋 年租金 (略) (略)(不含任何稅費),租金總額(略) (略) (略)(不含任何稅費 . 開票稅金由承租方承擔。 所有稅費預估總額(略) (略) (略),含所有稅費租金總額(略) (略) (略),增值稅稅率(略)5% 。因本次房產(chǎn)租賃產(chǎn)生的相關稅費由承租方承擔,出租方委托承租方代開發(fā)票的,出租方承諾配合提供開具發(fā)票所需要的相關證件,如(略)、不動產(chǎn)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出租人自行代開發(fā)票的,承租方憑出租方提供的發(fā)票及完稅證明據(jù)實報銷相關稅費。(2)房屋每月租金 / (略)(含所有相關稅費),年租金 / (略)(含所有相關稅費),租金總額(略)/ (略)(含所有相關稅費)。出租方負責向承租方提供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增值稅稅率(略)/ 。如因國家相關稅收政策或其他原因調(略)導致增值稅以外的稅費增加或者減少,房屋租金保持不變;如因國家相關稅收政策調(略)導致增值稅金額變化的,按照調(略)后稅率執(zhí)行。
二 、 直接采購原因
本項目采購人依法能夠自行建設、生產(chǎn)或提供 本項目為非依法必須進行招標項目,且有效供應商有且僅有1家。 三 、 直接采購供應商
何紅亞
四 、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僅在(略)(https:(略).cn)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公示期自 (略)年(略)月(略)日 至 (略)年(略)月(略)日 。
五 、 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和聯(lián)系方式: 孟麗君 , (略)
異議聯(lián)系人和聯(lián)系方式: 韓全利 , (略)
公示期間,如果對本項目采購內容、擬采用的采購方式和供應商選擇等有異議或質疑,應通過(略)“招投標-采購異議-提出異議”模塊提出
日期: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