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略)(略))佳達破管字第(略)(略)3-1號
股東、主要負責人:(略)n>(略)于(略)年(略)月(略)日作出((略)(略))蘇(略)(略)2破申(略)號民事裁定,裁定受理(以下簡稱佳達(略))破產清算案,并于(略)年(略)月(略)日作出((略)(略))蘇(略)(略)2破(略)號決定,指定(略)擔任管理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破產法》的相關規(guī)定,管理人依法履行接管債務人的財產、印章和賬簿、文書等資料的職責?,F寄送《需要向管理人移交的物資、材料》和《提請相關人員注意的事項》,請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七日內依法向管理人移交物資、材料等。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1.((略)(略))蘇(略)(略)2破申(略)號民事裁定書;
2.((略)(略))蘇(略)(略)2破(略)號決定書;
3.聯系人:(略)n>(略)律師(略)(略)。
需要向管理人移交的物資、材料
一、印章類
1.公司印章;
2.財務專用章;
3.法定代表人名章;
4.合同專用章;
5.其他印章。
二、證照類
1.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正本、所有副本);
2.企業(yè)法人組織機構代碼證;
3.稅務登記證;
4.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
5.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證書;
6.安全、環(huán)保(排污(略)規(guī)劃等許可證;
7.生產資質證書;
8.車輛行駛證;
9.其它證書。
三、會計資料類
1.債權債務清冊(包括基礎資料,如合同、送貨單、收貨憑證、對賬單、催收函等;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名單及聯系方法、債權債務金額等。)
2.財務報表,包括歷年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及其他相關附表;
3.公司所有的賬冊及憑證、銀行對賬單;
4.公司所有的銀行賬戶,包括結算戶、存款賬戶、貸款賬戶以及外匯賬戶(開戶行名稱及地址、戶名、賬號)及存款情況一覽表;
5.歷年的稅務申報資料;
6.已抵押、質押的資產明細表和對外保證擔保明細表及相關擔保協(xié)議、登記手續(xù);
7.其他。
四、訴訟文書類
1.如有未結案件應當移交訴訟材料。
2.已結案但未執(zhí)行完畢的法律文書。
清單
六、職工名冊、工資及社保繳費情況明細等人事勞資檔案
七、其他依法應當移交的物資、材料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六日
提請相關人員注意的事項
(略)原來的股東會、董事會、監(jiān)事會和總經理及相關部門等,任何人在沒有得到管理人明確(略)作出任何與職權有關的決定、簽署任何文件(包括與擔保、對賬等有關的協(xié)議),違反者將被追究法律責任?,F將有關注意事項告知如下:
(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財產、印章和賬簿、文書等資料;
<(略)、管理人的要求進行工作,并如實回答詢問;
(三)列席債權人會議并如實回答債權人的詢問;
<(略)許可,不得離開住所地;
(五)不得新任其他企業(yè)的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
三(略)的物(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名義簽訂(簽發(fā))任何合同及其它文件。
四、所有會計資料不得轉移、修改。
(包括出賣、贈與、抵押、質押、出租、出借等)。
六、提出留守人員的建議名單(需注明原職務、留守職務)。協(xié)助管理人擬訂留守工作制度(包括崗位職責、作息時間、出入管理、巡查規(guī)定等,做到定人定崗);資產保衛(wèi)細則(包括資產(略)組管理,特別是重大危險資產存放及保管)。
七、按照管理人的要求進行交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