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略)破產清算案關于公開選聘評估機構的公告 | |
選聘主(略)管理人 | |
投資審批項目 | 否 |
債務人情況 | 債務人成立于(略)年9月(略)日,(略)資本(略),法定代表人楊炎東,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略)R。(略)地址:(略)港口經營(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 一般項目:加工、銷售;礦產品(國家有專項規(guī)定的除外)、碎石、水泥磚、沙,裝卸搬運(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yè)執(zhí)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
是否破產業(yè)務服務項目采購 | 是 |
案號 | ((略))渝(略)破(略)號 |
所需中介服務事項 | |
所需服務類型 | 破產業(yè)務服務 |
服務內容 | 對債務人開展評估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完成全部資產的評估工作,提供資產評估報告(包括但不限于不動產、動產、對外股權投資及無形資產等); 2.根據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就專門問題出具專項報告((略)場價值、清算價值、設備殘值); 3.根據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對評估事項、專項報告進行解釋、說明; 4.按要求列席債權人會議,接受債權人詢問、質疑,并對評估事項解釋說明; 5.制作償債能力(略)析報告,協(xié)助管理人完善重(略)方案等; 6.根據管理人工作實際情況,需要評估機構提供的其他專業(yè)服務; 7.如報告有效期屆滿,根據需要出具補充報告。 |
中介機構要求 | 資質(資格)要求 |
資質(資格)要求說明 | 1.參選機構是中國境內依法(略)的法人主體,且主體資格持續(xù)合法有效; 2.機構和團隊成員具有行業(yè)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執(zhí)業(yè)資質,具備提供破產評估工作中所需服務能力。若因不具備資質被債權人或者其他人投訴導致評估報告或結論無效,管理人不(略)評估費用; 3.具有破產項目評估經驗,熟悉企業(yè)破產重(略)、清算相關的法律規(guī)定,(略)過重大復雜破產重(略)案件的機構優(yōu)先; 4.滿足管理人對項目完成的時間、質量要求; 5.不存在《重慶破產法(略)破產管理人協(xié)會關于管理人選 聘其他社會中介機構的工作指引(試行)》第九條、第十條規(guī)定的回避情形; 6.近三年內無違法違規(guī)行為被國家有關部門予以處罰的記錄。 |
其他要求說明 | 無 |
服務時限說明 | 以合同約定為準 |
服務金額 | ¥(略).0(略)至¥(略).0(略) |
金額說明 | 本項目采取一次性報價原則,報價為含稅費用,包括差旅費、人員食宿以及項目實施中發(fā)生的其他各項費用,中標后不再增補其他費用。 |
選取方式 | 擇優(yōu)+競價 |
需回避機構 | |
回避原因 | |
選聘時間 | (略)-(略)-(略) (略):(略):(略) (選取時間到達后不接受(略),建議中介機構至少在選取開始半小時前完成(略)。) |
選聘主體咨詢電話 | (略)((略)) |
采購需求書(略) | 關于公開選聘評估機構的公告.pdf |
(略)-(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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