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 (略)
2、采購計劃備案號: (略)-(略)-(略)
3、項目名稱: 社會化后勤服務項目
4、采購方式: 競爭性磋商
5、預算金額: (略) ((略))
6、最高限價: (略).(略) ((略))
7、采購需求:
(略)維修、消防值守、安保、搬運等服務內(nèi)容。
8、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簽訂日起一年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否
(略)、是否可采購進口產(chǎn)品: 否
(略)、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略)包: 否
(略)、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yè): 否
(略)、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yè)價格扣除優(yōu)惠(略) (略)%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nèi),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略)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略)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略)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略)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
6、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無
三、獲取采購文件
1、時間: (略)年(略)月(略)日至 (略)年(略)月(略)日,每天 (略):(略)至 (略):(略), (略):(略)至 (略):(略)(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2、地址:(略))或供應商(略)
3、方式:
供應商在(略)選擇已經(jīng)發(fā)布公告的項目進行(略)并(略)。
4、售價: 0 ((略))
四、響應文件提交
1、開始時間: (略)年(略)月(略)日(略)點(略)(北京時間)
2、截止時間: (略)年(略)月(略)日(略)點(略)(北京時間)
3、地址:(略)
五、開啟
1、時間: (略)年(略)月(略)日(略)點(略)(北京時間)
2、地址:(略)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1)供應商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通過審查供應商的報價,有可能影響服務質(zhì)量或者不能誠信履約的,磋商小組應當要求其在磋商(略)合理的時間內(nèi)提供書面說明,必要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供應商不能證明其報價合理性的,磋商小組應當將其作為無效響應處理。 (2)成交供應商無正當理由擔簽合同、在簽訂合同時向采購人提出附加條件、未經(jīng)采購人同意擅自將合同(略)包、轉(zhuǎn)包的,采購人將取消其成交資格,采購人可以按照評審報告推薦的成交候選人名單排序,確定下一候選人為成交供應商,也可以重新開展采購活動,并視具體情況予以相應金額的處罰:給采購人造成損失的,成交供應商還應當對損失部(略)予以賠償。拒絕簽訂采購合同的成交供應商不得參加對該項目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八、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 (略)江城監(jiān)獄
地址:(略)1號
聯(lián)系方式: (略)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略)
地址:(略)p>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略)
電話: (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