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 (略)
2、采購計劃備案號: (略)-(略)-(略)
3、項目名稱: 枝江(略)年農業(yè)產業(yè)發(fā)展蔬菜示范基地項目
4、采購方式: 競爭性磋商
5、預算金額: (略).(略) ((略))
6、最高限價: (略).(略) ((略))
7、采購需求:
建設聯(lián)棟智能全開頂溫室大棚(略)畝,(略)設施,鋪設機(略),配套基礎設施等
8、合同履行期限: (略)日歷天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否
(略)、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 否
(略)、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略)包: 否
(略)、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yè): 是 (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yè))
(略)、面向中小微企業(yè)的類型(略) 中小微企業(yè)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略)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略)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略)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6、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供應商具有建設主管部門核(略)施工總承包(略)級及以上(略)專業(yè)承包(略)級及以上資質;((略)資質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2)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略)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彩色掃描件,如因(略)年檢證書在有效期內而不能(略)原件彩色掃描件的,則應(略)有效證明原件彩色掃描件;如證書不在有效期內,則評委不予采信)(3)擬派項目負責人要求:①(略)項目負責人應具備(略)級及以上建造師(略)證書(不含臨時執(zhí)業(yè)證書),(略)專(略),證書上所記載的聘用單位應是該供應(略)類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資格證書,且須具備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略)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略)項目負責人(略)擔任施工項目負責人,并按采購文件要求作出承諾(《(略)建造師執(zhí)業(yè)管理辦法(試行)第九條情況除外》);(4)擬派技術負責(略)類相關專業(yè)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略)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5)供應商應提供擬派本項目的(略)關鍵崗位管理人員(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施工員、質檢員、(略)專職安全員各 1 人)證書,且擬派本項目的(略)管理人員不得相互兼任,(略)專職安全員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施工員和質檢員須(略)崗位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略)專職安全員須(略)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或帶有二維碼的考核合格人員證書信息彩色截圖;(略)外企業(yè)相關人員崗位證書如不在有效期內的,應(略)由企業(yè)法人(略)地的頒證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行業(yè)協(xié)會)出具的文件或證明原件彩色掃描件,并能如實反映上述考核內容);(略)上述所有人員(略)年(略)月以來任意連續(xù)3個月的社會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社會保險繳費證明(需加蓋人社部門公章)原件彩色掃描件或帶電子章的參保單位繳費信息證明彩色掃描件,且社保證明材料所記載的(略),提供退休證、返聘合同的人員資審委員會不予采信。7、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注:供應商在制作響應文件時,應對照上述資格審查條件要求提供證明材料(需清晰可見),否則評委與采購人將不予采信。(提供虛假資料的,將取消該供應商的成交資格,并上報行業(yè)監(jiān)督主管部門)
三、獲取采購文件
1、時間: (略)年(略)月(略)日至 (略)年(略)月(略)日,每天 (略):(略)至 (略):(略), (略):(略)至 (略):(略)(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2、地址:(略))或布絡供應商(略)。
3、方式:
供應商在布絡供應商(略)選擇已經發(fā)布公告的項目進行(略)并(略)
4、售價: 0 ((略))
四、響應文件提交
1、開始時間: (略)年(略)月(略)日(略)點(略)(北京時間)
2、截止時間: (略)年(略)月(略)日(略)點(略)(北京時間)
3、地址:(略)p>
五、開啟
1、時間: (略)年(略)月(略)日(略)點(略)(北京時間)
2、地址:(略)5(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1.以(略)是(略)政府采購(略)完成(略)。2.供應商(略)政府采購(略)(https:(略).cn/zchj/user)完成(略)并(略) (略)后方可(略)本項目采購文件,操作指南(略)地址:(略)供應商獲取文件及(略)等相關事宜詳見供應商操作指南(https:(略).html)
八、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略)
地址:(略)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地址:(略)1棟(略)
聯(lián)系方式: (略)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略)/p>
電話: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