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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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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業(yè)主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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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于
2025-08-21在采購與招標網(wǎng)發(fā)布
湖南工學院建工樓消防整改項目(第二次)磋商邀請公告。現(xiàn)邀請全國供應商參與投標,有意向的單位請及時聯(lián)系項目聯(lián)系人參與投標。
公誠(略)公司(采購
代理機構)(略)(采購人)的委托,項目
資金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現(xiàn)(略)消防(略)改項目(第二次)(項目名稱)進行競爭性磋商采購,現(xiàn)采用公告
邀請方式,邀請符合
資格條件的
供應商參與競爭性磋商采購活動。一、采購項目基本概況1、采購項目名稱(略)消防(略)改項目(第二次)2、采購代理編號:(略)-(略)-(略)F-(略)-D-F-E(略)、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4、采購
預算:(略).(略)(含稅)(最終預算金額以審計結果為準)5、本項目對應的中小企業(yè)劃(略)標準所屬行業(yè):建筑業(yè)6、評標方法:¨最低價法t綜合評(略)法7、合同定價方式:¨固定總價t固定單價¨成本補償¨績效激勵8、采購項目內容(略)消防(略)改項目(第二次)。詳見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購需求。9、服務地址:(略)項目預算的%;¨履約保證金:中標金額的%;t質量保證金:合同金額的3%;二、供應商資格條件1、供應商基本資格條件:1.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
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1.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1.5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1.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2、供應商特定資格條件:(1)依法取得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營業(yè)執(zhí)照處于有效期;(略)外企業(yè)按(略)?。裕┙ㄔO廳湘建建[(略)](略)號文件要求(略)外入湘企業(yè)基本情況登記(以“湖南(略)”查詢結果為準);(2)具備(略)建設主管部門頒發(fā)的(略)專業(yè)承包二級及以上
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3)擬任項目經理(略)專業(yè)(略)級及以上(略)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具備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項目負責(略)承諾書(提供相應證書、供應商與其簽訂的勞動合同)并提供公告發(fā)布之日前((略)年1月-(略)年6月)任意3個月社保繳費證明復印件(略)。證書上的單位名稱必須與供應商名稱一致;(4)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采購(提供中小企業(yè)聲明函)。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4、為本采購項目提供(略)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此項目的其他
招標采購活動。5、列入
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略)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拒絕其參與采購活動。6、本次磋商采購不接受供應商為聯(lián)合體形式。7、其它說明:供應商具有實行了“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新證,視同為持有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符合基本資格條件的相關條款,供應商具有實行了“五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新證,視同為持有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和社會保險登記證,符合基本資格條件的相關條款。三、
獲取磋商文件的時間、地點、方式及磋商文件售價1、本項目通過(略)符合要求后(略)。2、磋商文件獲取時間:(略)年8月(略)日(略)點至(略)年8月(略)日(略)點(北京時間,下同)。3、磋商文件獲取方式:凡有意參與磋商的潛在供應商,請于磋商文件獲取時間,攜帶法定代表人(略)明或(略)附法定代表人(略)明、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個人(略)原件,至公誠(略)公(略)號2(略)獲取磋商文件。4、獲取磋商文件聯(lián)系人:(略)系電話:(略)。四、
響應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開啟時間及地點1、首次響應文件的提交截止時間:(略)年9月2日(略):(略)(北京時間)2、首次響應文件的開啟時間:(略)年9月2日(略):(略)(北京時間)3、首次響應文件的開啟(略)湖南(略)公司1(略)會議室4、供應商應當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時間前,將響應文件密封送達指定地點。在截止時間后送達的響應文件為無效文件,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或者磋商小組有權拒收。五、公告發(fā)布媒介1、本磋商(略)((略)www.(略).cn)發(fā)布。公告期限從本采購公告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2、在不同媒體發(fā)布的同一采購公告如有不一致的(略)((略)www.(略).cn)發(fā)布的為準。六、質疑1、供應商對采購活動事項如有疑問的,可以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詢問。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將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2、供應商認為磋商文件或邀請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獲取磋商文件截止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七、采購項目聯(lián)系人及其聯(lián)系方式采購人(略)地?址:(略)號聯(lián)系人:(略)電話:(略)地??址:(略)號項目負責人:(略)菲、李濤、劉智、丁玲、熊夢君、羅杰聯(lián)系(略)帳號:(略)查看原文